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池行復〔2025〕105號
申請人:張*
住所:*省*市*區*街道*村*組*號
被申請人:池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清風西路20號
張*不服池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于2025年7月8日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書》(池退役軍人字〔2025〕*號)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本機關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5年9月22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