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9年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情況分析報告
2019年,池州市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司法廳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復議理念,努力實現化解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穩定的目標,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情況
(一)全市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48件,受理前通過宣傳、引導、調解等方式妥善處置67件,受理行政復議案件81件,涉及公安、工商、食品藥品、規劃、房屋征遷、勞動及社會保障、林業和土地等多個領域。其中,土地類占受理總數的8.1%;食品藥品類占受理總數的21.62%;公安類占受理總數的27.03 %;勞動及社會保障類占受理總數的18.91%。
共審結62件(包括上年度結轉),未審結19件,其中,維持33件,駁回5件,撤銷7件,變更1件,責令履行2件,終止14件。
(二)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3件,受理前通過宣傳、引導、調解等方式妥善處置16件,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7件,涉及公安、市場監管、房屋征補、招投標、林業、信息公開等多個領域,前幾類分別是:公安類占受理總數為30%;市場監管類占受理總數為20%;招投標類占受理總數為20%;林業類、房屋征補類、信息公開類均占受理總數為10%。審結16件(包括上年度結轉),未審結1件。
(三)行政復議案件特點
1、行政復議案件涉及領域廣。公安、市場監管、土地、房屋征補等“熱點”領域溫度不降,招投標等領域“異軍突起”,房屋征補、林權類案件時間跨度長、涉及人數多、法律關系復雜。
2、行政爭議主要集中在基層。鄉鎮政府、縣區政府部門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承擔著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管理職責,直面廣大人民群眾,直面各種利益關系和社會矛盾,易與行政相對人發生行政爭議。
3、案件增幅有所下降。與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數量有所下降。2018年以來,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排查化解矛盾;一些重點項目破土動工,因征地、拆遷產生系列行政復議案件,經各級政府不斷協調、化解,行政爭議得到有效化解。
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全市共發生行政訴訟案件108件(僅包含一審案件)。從被告級別看,市政府為被告占總數的5.94%,市政府部門為被告占總數的10.89%;縣級政府及縣級政府部門為被告分別占總數的20.79%和62.37%。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較去年繼續上升。
行政訴訟案件呈現特點為:一是案件數量穩步增長。二是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穩步推進。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意識進一步提升,部分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表現專業;三是基層鄉鎮及縣直部門行政行為被撤銷比例高于市、縣政府。
三、主要做法
(一)圍繞中心,保障經濟社會發展。2019年,市司法局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案件審理中牢牢把握規范行政行為、創造良好投資創業的法治環境、促進公平正義的理念,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一是積極化解池州海螺水泥三期用地行政爭議,既充分保障群眾利益,又妥善解決企業用地問題。二是圍繞神山項目重點工作,本著化解行政爭議,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初心,依法辦理系列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積極與被申請人、行政相對人溝通協調,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目標。
(二)暢通復議渠道,積極化解行政爭議。市司法局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實體現行政復議公正快捷的特點和復議為民的宗旨,強力推進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高了行政復議工作效率和辦案質量。一是貫徹落實好《行政復議若干制度(試行)》,進一步規范全市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工作。二是加強行政調解,化解社會矛盾,使行政爭議在行政復議階段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三是做好跟蹤回訪工作。努力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注重對已辦結的行政復議案件進行跟蹤回訪,減少復議后訴訟案件的敗訴率,提高行政復議的公信力。
(三)推進負責人出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促使行政機關積極應對行政訴訟,尊重當事人的權利,認真傾聽和回應當事人的訴求,并認真對待法院所作的相關裁判,從而更好地解決行政爭議。2019年,結合工作實際,積極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明顯提高。一是充分發揮考核的剛性約束和導向作用。對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情況進行統計,依規納入依法行政考核。二是密切行政機關與法院之間的聯系。暢通信息交換渠道,積極配合人民法院案件審理,做好行政爭議化解工作。
四、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行政復議、應訴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各級領導的要求、人民群眾的期待還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們將以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為契機,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提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水平。
(一)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復議應訴能力。以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為契機,不斷加強復議應訴隊伍,配備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辦案人員,通過外出培訓、案例研討、專題輔導、庭審觀摩等方式,進一步提升全市行政復議應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行政復議應訴隊伍。
(二)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復議應訴工作。下一步,從規范制度建設入手,堅持問題導向,對現有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制度進行全面系統地梳理,建立健全行政復議審理、聽證、咨詢和行政應訴方面制度,使我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規范化建設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復議正規化水平。開展行政復議信息化建設,是實現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上半年,我市已全部完成平臺注冊登記工作,案件錄入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司法部、司法廳部署,按照時間節點積極推進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應用工作。
(四)加強指導監督,進一步提升全市整體水平。強化對縣區政府和政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健全行政復議工作責任制,開展行政復議案卷評查和對行政復議決定書、意見(建議)書落實情況的督查。加強復議、應訴工作的分析、總結和研究,加強對復議、應訴工作的規范和指導,建立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的長效培訓機制。健全行政復議、應訴責任機制,及時修改完善復議、應訴工作考核標準,推動各級復議、應訴人員的辦案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019年12月30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