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全稱:池州市林業局 | 規范簡稱:市林業局 |
| 社會信用代碼:11341800003280300W | 辦公地點:池州市百牙中路188號 |
| 聯系電話:0566-2812274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一)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和苗木花卉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的憑證采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擬定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標準,監督管理濕地、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監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負責推進林長制工作。擬訂全市推進林長制相關配套制度,組織開展林長制實施情況檢查監督、考核工作。承辦市級總林長、副總林長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市級林長制辦公室工作。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依法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規定監督管理野生動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定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規劃和標準。負責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并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指導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林業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相關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救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市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和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和溫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姓名:許波
職位:黨組書記、局長
聯系電話:0566-2812274
許波,女,1976年1月出生,漢族,安徽貴池人,安徽建筑大學給水與排水工程專業,工學學士,中共黨員,199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市環保局科長、副調研員(掛職區政府副區長),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三級高級主管等。
姓名:胡敏
職位: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0566-2818819
胡敏,男,1980年4月出生,漢族,安徽青陽人,安徽大學法學專業,中共黨員 ,1998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市委政法委綜治協調指導科科長、烏沙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墩上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一級主任科員等。
姓名:汪文凱
職位: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0566-2812244
汪文凱,男,1978年11月出生,漢族,安徽貴池人,安徽農業大學植物保護專業,農學學士,中共黨員,200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林業自然保護站)站長、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市林業局總工程師等。
姓名:郭劭忠
職位:池州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三級調研員
聯系電話:0566-8016612
郭劭忠,男,1969年2月出生,漢族,安徽東至人,南京林業大學林學專業,中共黨員 ,1993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鄉鎮黨委書記、鎮長、人大主席等。
姓名:陳勁林
職位:副局長
聯系電話:0566-2828112
陳勁林,男,1972年3月出生,漢族,安徽樅陽人,在職教育安徽農業大學林政資源管理專業,無黨派,1991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市森林資源管理站站長、一級主任科員、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主任等。
姓名:丁文
職位:二級調研員
聯系電話:0566-2811357
丁文,男,1966年10月出生,漢族,安徽懷寧人,安徽農學院植保專業 ,大學農學學士,民進黨員,1990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市旅游局規范管理科科長、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市環保局副局長,市林業局副局長、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主任,市林業局副局長、三級調研員等。
姓名:米方南
職位:三級調研員
聯系電話:0566-2812069
米方南,男,1966年10月出生,漢族, 河南沈丘人,在職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1987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鄉鎮黨委書記、鎮長,東至縣林業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副縣級),市林業局副縣級干部等。
姓名:張世斌
職位:三級調研員
聯系電話:0566-2811259
張世斌,男,漢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東至人,安徽農學院林學專業,在職安徽省委黨校碩士研究生,中共黨員,1986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東至縣林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局長,東至縣瓦壟鄉黨委書記、縣直工委書記,池州市林業局正科級干部、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科科長、副調研員、辦公室主任、副局長等。
| 機構名稱:辦公室(計劃財務科) | 負責人:李元峰 |
| 職位:負責人 | 聯系電話:0566-2812244 |
| 辦公地點:池州市百牙中路188號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和文明創建設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編制林業年度計劃;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承擔林業重大自然災害災后恢復重建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計劃財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 機構名稱:造林綠化管理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林長制工作科) | 負責人:錢佳佳 |
| 職位:副科長 | 聯系電話:0566-2812331 |
| 辦公地點:池州市百牙中路188號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起草國土綠化重大政策,綜合管理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及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鄉綠化、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組織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承擔林業標準化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辦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林業系統引進國外智力、技術、資金和林業國際合作項目等工作。承擔林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體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級林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 機構名稱:森林資源管理科 | 負責人:陳勝 |
| 職位:科長 | 聯系電話:0566-2812174 |
| 辦公地點:池州市百牙中路188號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森林資源管理科(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科、政策法規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承擔全市森林、草原資源動態監測、統計和評價管理工作,擬訂森林、草原資源保護管理利用及資源優化配置等有關政策并監督執行;審核并監督森林資源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采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指導國家級、省級、市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承辦林地征用、占用的申報審核工作;指導全市木竹檢查機構的業務和規范化建設。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
承擔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國家、省和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的落實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合法權益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承辦林業信訪、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相關工作。
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承擔全市自然保護地的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省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與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資源保護管理;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規定監督管理野生動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 機構名稱:森林防火科 | 負責人:姚強 |
| 職位:科長 | 聯系電話:0566-2812067 |
| 辦公地點:池州市百牙中路188號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 機構名稱: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 負責人:郭劭忠 |
| 職位:黨組成員、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三級調研員 | 聯系電話:0566-8129997 |
| 辦公地點:東至縣大渡口鎮美地亞大樓7樓 | 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節假日見值班表 |
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池州市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事業單位,副縣級,隸屬市林業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自然保護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升金湖保護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保護區的規劃控制、建設管理,合理開發、科學利用自然生態環境和資源;管理保護區周邊建設項目。
(三)負責管理保護區的自然資源,對保護區內資源進行調查,建立監測系統和資源檔案;組織或者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自然保護科普宣傳教育、環境監測、科學研究,參與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四)負責保護區珍稀水禽的監測、救護和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防控。
(五)根據保護區管理辦法的規定,協調、督促保護區區域內的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
(六)負責保護區執法巡查,組織、協調和實施保護區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自然保護區內的違法行為。
(七)在不影響保護區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前提下,組織開展參觀、旅游等活動。
(八)承擔市升金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升金湖管理委員會和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池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內設4 個科室: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黨務、機構編制、勞動人事等方面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保護區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具體管理制度和措施;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信訪、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負責保護區的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保護區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和科普宣傳;負責保護區網站建設和信息工作;承擔市升金湖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資源保護和利用科負責保護區內濕地管理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保護區內資源的調查,開展動植物、水資源、生態科學考察與研究,掌握動態化,建立環境、資源檔案;負責保護區內資源的科學合理利用;負責保護區區域內的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升金湖管理協調工作;負責保護區培訓工作;組織開展保護區參觀、生態旅游活動。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池州市濕地保護管理辦公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8 名,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其中:主任1 名,副主任3 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 名。
四、其他事項
(一)下設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科研救護中心,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 名,其中:主任1 名。
(二)下設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執法巡查大隊,事業單位,正科級建制。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5 名,其中:大隊長1 名,副大隊長2 名。執法巡查大隊內設大渡口、唐田、長嶺、張溪4 個區域保護管理站,站長各1 名(副科級)。
(三)撤銷隸屬市農業委員會的市升金湖漁政站,人員編制一并劃入安徽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下屬事業單位;原企業化管理人員身份暫保留不變,財政安排相關經費,待事業單位改革時統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