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兒童入園、離園制度
1、 機構在正式接收的這些孩子都是根據殘聯的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建立患兒康復檔案。
2、 患兒入園、離園應根據機構規定的作息時間。
3、 凡患兒因患因病、因事需要請假者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說明,得到準假才可離開。如需要請假三天以上者,需向機構主任說明,提交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 康復治療未結束,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中斷治療的患兒,必須到當地殘聯備案,辦理終止康復治療手續,不得無故中途離開。
5、 康復結束后,中心應向家長發放貧困生活補助2000/年、康復家庭指導計劃,患兒家長根據家庭指導計劃跟進康復訓練,定期電話咨詢患兒帶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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