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值班制度
(修改)
一、值班人員
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需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工作日2人(周一至周五及國家規定的工作日):中層以上領導1人和教師1人;雙休日及寒暑假1人:中層以上領導和教師輪流值班;法定節假日2人:校領導帶班、教師輪流值班。
二、值班規范
1、工作日班到崗時間:8點,離崗時間:21點。
雙休日及寒暑假、法定節假日到崗時間:8點,離崗時間:17點30分.
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值班時間。
2、工作日班值班人員分別在8:00-8:25、11:10-11:20、13:40-13:50、15:30-15:40(周五14:35-14:50)時間段到校門口負責維持學生及陪讀家長秩序安全。
3、值班教師負責學生午餐有序排隊,加強巡邏,確保校園安全。
(1)巡邏時間:課間、中午。
(2)中層干部(以上)【A崗】值班當天巡邏培智樓、操場及周邊區域等。
(3)教師【B崗】值班當天巡邏職教樓、康復樓及周邊
區域等。
(4)保安進行視頻巡邏以及巡邏啟萌樓及周邊區域等。
(5)宿管員巡邏食堂、宿舍以及宿舍院墻等區域。
(6)每棟樓(培智樓、康復樓、職教樓、啟萌樓)各安排1名家長志愿者巡邏。
(7)當天值班督察領導進行全校巡邏。
(8)在校教師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履行“第一目擊人”義務,及時報告和處置。
(9)班主任老師加強學生安全教育,開展青春期教育。引導孩子中午時間一律午休,學校提供午休條件。
(10)班主任老師告知家長履行陪讀監護責任,看好自己的孩子。
(11)其他:啟音樓在保證個訓的情況下,實行定時開關門,中午時間段不開放。
(12)責任:盡職免責,失職追責。請大家提高安全意識,做好事故防范,履行職責,保障學生在校安全。
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重大事件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安全辦;學生生病或其他意外須及時送醫,同時向安全辦匯報,重大問題直接請示校主要負責人。
5、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換班提前向安全辦報備。
6、21:00學生就寢,宿舍管理員清點人數。就寢后,宿舍管理員應加強夜間巡邏,遇突發情況及時通知當日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處理。
三、值班必須佩掛值班牌值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四、值班須履行簽到,簽退(打卡機)手續,早8:00前簽到,晚上9:00后簽退。
五、值班獎懲辦法
值班時間內校長、分管副校長、安全辦可按照規定和值班規范進行查崗,未履行值班規范,安全辦有權按規定作相應處理:
1、值班費:工作日班50元/班;雙休日及寒暑假100元/班;法定節假日100元/班。值班費按財政規定從相應渠道支出,一年統計一次。
2、扣罰細則:
(1)值班未到崗,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值班費用。
(2)未按要求填寫值班記錄扣10元。
(3)午餐時間未在食堂維持就餐秩序扣10元。
(4)未佩戴值班牌扣10元。
(5)超過10分鐘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值班費用。
(6)突發事件不能到校值班、當日值班教師規定時間未到崗超過10分鐘,安全辦可重新安排當日值班。
(7)值班期間未及時處理突發事件,扣除當日值班費。
(8)換班實行備案制,換班后,安全責任由換班后教師負責。未經備案的換班,出現安全問題由原值班表安排的教師負責。嚴禁未經學校允許私自換班。
六、責任追究:對值班過程中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的,
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值班到崗情況參照考勤管理,與教師各項考核及評先評優掛鉤。
七、本制度從2025年4月27日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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