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實施方案》出臺的主要目的和依據分別是什么?
答:為推進池州市住宅老舊電梯維修改造更新工作,持續優化我市電梯安全性能,減少電梯故障和防范電梯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集中開展住宅老舊電梯維修改造更新專項行動方案》和《關于加強住宅電梯維修改造更新的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2.問:《實施方案》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對全市行政區域內住宅老舊電梯進行全面排查,2025 年 6 月底前,重點完成投入使用 15 年以上住宅老舊電梯的維修改造更新。2025 年底前,建立健全住宅電梯維修改造更新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化解住宅電梯安全風險,為平安池州建設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3.問:集中開展住宅老舊電梯維修改造更新的范圍有哪些?
答: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且交付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上的住宅電梯。
4.問:老舊電梯維修改造更新分別指的是什么?
答:老舊電梯維修是指用新零部件替代原有的零部件,或者對原有零部件進行拆卸、加工、修配,但不改變電梯原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的活動;老舊電梯改造是指采用更換、調整、加裝等作業方法,改變原電梯主要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電梯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改變的活動;老舊電梯更新是指拆除原有電梯,重新安裝新電梯的活動。
5.問:老舊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具體如何實施?
答: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開展安全評估。安全評估是分類實施維修改造更新工作的重要技術依據,特別是各相關方對維修、改造、更新三種方案意見不統一時,安全評估尤為必要。從事安全評估的機構應當按照《住宅電梯安全評估工作辦法》和電梯評估標準開展安全評估工作,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在各相關方對維修、改造、更新意見統一的情況下,也可不用安全評估。
6.問:應急備用金如何設立?
答:市、縣(區)政府按首期繳存的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3%—5%設立應急備用金,用于墊付住宅電梯應急維修改造更新費用。
7.問:問題隱患處置資金有哪些來源?
答:問題隱患處置時不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合同約定承擔所需資金。需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首期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不足或未繳納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 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原則負責制定住宅電梯維修改造更新資金籌措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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