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至縣發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縣城主城區、大渡口鎮集鎮區及大渡口經開區燃放煙花爆竹,以加強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
禁放區域具體包括:縣城主城區,即東至堯渡老河及水廠至滴水巖路以及梅城村東門橋、周門河(環城東路),南至東山撇洪溝及城南車站,西至大景高速河西段,北至赤頭橋;大渡口鎮集鎮區,即東至大橋村跨江高速橋,南至新安江路,西至西馬路(含西馬路以西已建成小區),北至長江岸線;大渡口經開區,即東至仙寓山路,南至濟廣高速,西至大橋村跨江高速橋,北至長江岸線。
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婚慶、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不舉報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禁放區域內同時禁止經營煙花爆竹,違者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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