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天堂新版中文在线,美女视频黄频A美女大全,香蕉情豆av在线观看,在线中文字幕日韩欧美,欧洲无码乱大全在线观看,亚洲夫妻性生活视频网站,六区久久,久久综合九色综合99
        池州市人民政府
        登錄 網站無障礙 長輩版 返回專題首頁
        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庫(專欄)
        索引號: 11341800003280140M/202507-00121 信息分類: 規范性文件
        發布機構: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題分類: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6-27 發布日期: 2025-07-24 09:26
        發文字號: 池政辦〔2025〕23號 有 效 性: 有效
        標    題: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咨詢機關(起草人): 池州市發展改革委 政策咨詢電話: 0566-2819219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池政辦〔2025〕23

         

        各縣、區人民政府,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池州市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627日       

            (此件部分公開)


        池州市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加快推動我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優質高效、布局合理、集聚融合的現代服務業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下政策。

            一、培育發展市場主體

        1.積極培育成長性服務業企業和批零住餐單位,對營業(銷售)收入首次達到相應行業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2.支持主輔分離。對工業企業分離成立倉儲物流、研發開發、設計檢測、節能環保、租賃商務等重點行業服務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基礎條件上有所突破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支持工貿分離。對工業企業分離成立零售企業,當年商品銷售額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基礎條件上有所突破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4.鼓勵引入一體化平臺整合管理服務,對將分散的、小規模的民宿、農貿、建材等市場主體整合納入平臺公司,提供一體化結算管理服務,形成平臺+公司運營模式,當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基礎條件上有所突破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二、做大做優重點服務業態

        (一)支持專業服務發展

        5.支持新興服務發展。對從事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等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增速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達上相應臺階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6.支持商務咨詢服務發展。對從事法律、會計、審計、稅務服務等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增速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達上相應臺階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司法局)

        7.支持房地產物業中介服務發展。對從事物業、中介、租賃服務等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增速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達上相應臺階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支持物流供應鏈發展

        8.支持物流供應鏈平臺建設。綜合平臺運營企業資源整合、年營業收入等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工業企業入駐物流供應鏈平臺開展交易,入駐平臺開展交易且年交易額超過一定額度的企業,給予交易額0.5%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9.支持倉儲和其他運輸業發展。對從事多式聯運、運輸代理、裝卸搬運、倉儲服務等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按增速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達上相應臺階的,分檔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0.鼓勵快遞物流企業集聚發展。對入駐現代智慧物流園的快遞企業,給予最高20%的租金補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郵政管理局)

        11.鼓勵物流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辟物流專線。綜合專線開通目的地、專線年運營額等,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12.對開通外貿內支線班輪,周航班量1班以上,連續運營1年以上的企業,每班每年補助10萬元。對進出口企業在池州報關的重箱(100標箱以上),每標箱補助100元。對代理池州港進出口的貨代企業在池州當年報關的重箱(100標箱以上),每標箱補助200元。對通過驗收并封關運行的保稅倉庫、海關監管場所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3.對新獲評國家5A4A級物流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的省級供應鏈服務示范平臺,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三)支持現代商貿發展

        14.對年銷售(營業)額首次突破相應標準的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單位,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年網絡銷售額首次突破相應標準的電商單位,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一年內連續上臺階的按最高標準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5.對年銷售(營業)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綜合其行業類型、年銷售(營業)額增速等情況,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6.對入駐電商企業數量、網上企業店鋪累計年網絡銷售額建筑面積達到一定標準,物業、快遞、倉儲等配套服務體系完善的電子商務產業園,每年給予運營主體最高補助3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7.對在第三方電商平臺開設網上企業店鋪,年網絡銷售額平臺方開具的平臺使用費、銷售傭金、網絡推廣費等累計達到一定標準,按其費用的15%給予補助,最高補助10萬元。鼓勵機構引導市外電商企業在池設立新企業達到標準納限入庫,有條件的地方可另外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8.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或自營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對年跨境電商交易額達到相應標準的企業,分別按其交易額的0.25%0.5%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支持會展賽事發展

        19.鼓勵社會力量自辦有一定影響力的體育賽事。對單項(單屆)總投資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長三角地區)重大體育賽事活動,按照不超過總投資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單項(單屆)總投資200萬元以上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長三角)重大體育賽事活動,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政策資金從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20.支持市內外企業在池辦展。對舉辦市級、省級、全國性室內展會且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相應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60萬元,單個承辦主體最高不超過120萬元。場館租賃,綜合其實際租賃收入、室內展會面積,每展期分檔給予一定補助,每年度給予場館產權方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21.支持舉辦高端產業展。對在我市舉辦的展會中,有兩院院士、國家級和省級非遺大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中華老字號等專家人才和高質量機構的,按每個專家人才、參展機構1萬元的標準給予組展市場主體補助,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支持文旅產業發展

        22.持文旅企業做大做強。綜合文旅企業的年營業收入、增長率等,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一次性獎勵;并根據年營業收入規模,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3.支持景區景點創建。對新獲評國家3A、4A5A級旅游景區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省級、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省級旅游休閑街區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4.支持旅游住宿業發展。對首次評定為四星級、五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給予1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評定為國家丙級、乙級、甲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5.支持微短劇產業發展。在池州市取景拍攝,充分體現池州元素,并在安徽省完成項目備案的微短劇,入選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跟著微短劇去旅行創作計劃推薦目錄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入選安徽省級相關優秀作品目錄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國內主流單平臺播放量達1000萬次(含)以上、2000萬次(含)以上、5000萬次(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按照就高原則,單個微短劇只能享受一項政策。(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6.對新獲評省級及以上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新建或改擴建可同時容納500人以上食宿的市級以上研學營地(研學旅游示范基地或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7.對冰雪、溫泉產業及反映池州地方文化特色的文旅融合類演藝原創項目,在項目落地并達到相應行業標準后,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8.鼓勵文化旅游企業、文化產業示范基地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對文化旅游企業、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參加本市范圍以外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文化旅游產業博覽會、交易會、營銷宣傳等活動的,境內活動按照展位費、交通費、食宿費的50%給予補助,境外活動按照展位費、交通費、食宿費的7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9.對成功創建國家三級、二級、一級博物館的,分別給予15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非國有博物館免費開放,對國家批準設立、保持年檢的三級、二級、一級非國有博物館,每館每年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免費開放補助資金。(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0.經市級宣傳或文化旅游主管部門組織,集體創作反映池州特色題材的大戲劇本,給予創作的演藝院團10萬元的創作補助。對入選市級戲劇孵化計劃劇本立項并公演的大戲類、小戲類分別給予4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經市級宣傳或文化旅游主管部門批準或組織,市內演藝院團在市內外500座以上劇場進行本地特色劇種的商業性演藝活動的,市內、市外每場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獎補,單個院團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通過池州市申報,獲得省級、國家級五個一工程獎的原創作品,分別給予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1.如實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填報季度、年度統計信息的旅行社,按照年度組織、接待境內來池游客人次排名1-3位,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2.對組織境外旅游團隊來池旅游,游覽2個及以上A級以上收費旅游景區,且在池州市停留21晚以上的旅行社,按照年接待量給予獎勵,標準為:年接待量500人以上,40/人;1000人以上,50/人;2000人以上,60/人,每家旅行社最高不超過15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3.對報經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批準,圍繞我市山水池州·靈秀九華文旅形象,在境內外重點客源市場投放各類池州文旅形象、產品廣告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等文旅企業給予補貼,標準為:在境外投放的按實際支出的50%給予補貼,每家文旅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在市外投放的按實際支出的40%給予補貼,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在市內投放的按實際支出的20%給予補貼,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引導集聚創新發展

        34.支持具有市場化統一運營主體的商場、超市、連鎖店等傳統服務場所進行調改,對按照現代服務業態調改的,給予每個場所每平方米最高不超過400元補助,單個場所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35.鼓勵社會資本利用存量資產盤活改造建設文化、旅游、商業、體育等新業態,對改造場所、改造資金達到相應標準的,按照當年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6.支持樓宇經濟。鼓勵專業機構對商業樓宇(不含自建自用辦公樓)開展統一運營管理,積極招引企業、商戶入駐,對當年營業收入達到相應標準的商業樓宇,分檔給予樓宇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37.支持首發經濟。對當年新開業的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池州首店,綜合其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情況,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國際國內知名商業品牌在池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首發、首秀、首演、首展活動,按照不超過活動費用的10%給予投資主體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當年引入的全市首家主流消費品牌、新消費品牌,綜合其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情況,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38.對新獲評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區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新獲評國家級、省級特色商業街區、商文旅融合發展集聚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5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和示范企業等稱號的,分別給予運營主體15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

        四、附則

        39.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在我市依法生產經營,沒有發生環保、安全生產重大事故和無失信的企業或單位。本政策具體條款由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實施細則進行解釋和執行。

        40.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適用期兩年,適用年度為202511日至20261231日。實施期間,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涉及獎勵資金按照縣級先兌付、市級后補助、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由市級財政和縣區政府、管委會財政共同承擔。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
        發布時間:2025-07-24 09:26 信息來源: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