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00003280140M/202510-00011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發布日期: | 2025-10-09 10:51 |
| 發文字號: | 池政辦〔2025〕37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支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起草人): | 池州市財政局企業科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6-2025571 |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支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池政辦〔2025〕3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池州市支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管理辦法》業經市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池州市支持產業發展政策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聚焦“四個轉變”,促進“兩個更優”,圍繞產業發展補瓶頸、補短板領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規范產業發展政策資金投入,不斷做大二產、做強三產、做優一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產業發展政策資金(以下簡稱產業資金),是指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資金,以及政策兌現中開展的盡職調查、財政核查、項目評審等相關支出資金。產業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條 產業資金按“縣級先兌付、市級后補助”的原則,縣(區、管委會)在市級出臺的產業政策范圍內,由縣級財政先行足額兌付資金,經市直行業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進行資金清算后,市財政按照一定比例補助縣區、管委會財政。
政策獎補對象為市直的,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其他獎補對象原則上市財政按不超過60%補助縣(區、管委會)財政;單項政策兌現資金低于5萬元(不含5萬元)的,由獎補對象屬地財政全額承擔,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補助比例、資金來源渠道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支持范圍
第四條 本辦法支持產業政策主要包含支持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等若干政策。產業政策的支持對象應當符合市級各類產業政策且在我市正常生產、規范經營的各類經營主體,具體支持范圍按照各項產業發展政策執行。
第五條 除獲各級榮譽、稱號、證書等認定類政策外,同一市場主體最多享受一項同級產業獎補政策,同一政策條款中含多條支持事項的,只能享受其中一條政策,不得重復申報。同一市場主體的同一項目同一設備,在同一年度已獲得國家、省級產業政策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中央、省級明確要求市縣配套項目資金和政策條款中明確予以額外獎補的事項除外。
第六條 產業政策與縣(區、管委會)出臺的各類產業政策重疊交叉的,按照“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三章 資金清算
第七條 資金清算由縣(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行文向市直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資金清算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兌付資金的支付憑證、銀行回單、第三方盡職調查結果報告等相關資料;屬“免申即享”類項目的,還應提供其兌付流程完成相關資料。
第八條 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對符合要求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會同縣級財政部門對提供資金清算資料作真實性承諾。發現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的企業和部門,應依法追回資金,并納入征信管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九條 各縣(區、管委會)原則上5月份前完成政策資金兌現,資金清算于每年6月份前、9月份前分2批次開展,市直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各縣(區、管委會)部門資金清算申請,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審核,審定結果后向市財政提出資金預算申請。
第十條 市財政部門根據市直行業主管部門每批次資金審核結果,報市政府審定后,按照資金管理支付程序,將市級補助資金下達各縣(區、管委會)財政。
第四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 市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優化市級產業政策;負責制定實施細則,細化項目支持范圍、明確支持方式,細化項目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流程;負責指導、督促縣(區、管委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實施細則要求,組織申報、項目審核、資金撥付等工作;負責建立產業資金績效管理制度,設立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每年12月底前向市財政報送績效評估報告;負責各縣區每批次資金清算的資料審核,并向市財政報送資金清算結果;負責按照政務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的產業資金監督檢查和審計等。
第十二條 各縣(區、管委會)行業主管部門按實施細則要求,負責組織申報、項目審核、盡職調查、抽查復核、社會公示、資金撥付等工作,規范兌現產業資金;負責收集、審核、整理資金清算相關資料,會同財政部門開展每批次資金清算;負責安全、完整保存產業資金兌付資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產業政策資金監督檢查、巡視巡察、審計等各項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產業資金的預算管理,及時籌措、下達,加強資金監督,確保產業資金安全、高效撥付。
第十三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產業補助資金籌措、下達;對產業資金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督促和指導主管部門開展績效監控、績效評價,每年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市財政部門牽頭成立市產業資金管理專班(以下簡稱專班),市發展改革、市科技、市工業和信息化、市農業農村、市商務、市文化和旅游、市市場監管、市審計等部門為成員,強化對政策執行、資金撥付等情況進行督導,確保財政資金安全、規范,重大事項專班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第十五條 市審計部門負責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對產業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并向市政府報告審計結果。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適用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年度為2025年-2026年。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支持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和七個產業發展政策的通知》(池政辦〔2023〕33號)同時廢止。按原政策申請的獎補項目已在兌現或執行過程中的,可按原政策兌現或執行完畢。施行期間,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