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00003280140M/201812-00023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 成文日期: | 2018-12-17 | 發布日期: | 2018-12-17 11:17 |
| 發文字號: | 池政秘〔2018〕424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安置房建設成本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起草人):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征收辦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6-3227808 |
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安置房建設成本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池政秘〔2018〕4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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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產業集中區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規范房屋征收工作,現就安置房建設成本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置房建設成本
(一)多層安置房建設成本。層數為6層及以下安置房的建設成本按照建安成本、節能保溫、太陽能一體化、小區配套、行政規費和前期費用、基礎打樁等六項費用進行測算,分別確定為1307元/平方米(不含樁基)、1407元/平方米(含樁基)。
(二)小高層安置房建設成本。層數為7層至11層安置房的建設成本按照建安成本、節能保溫、太陽能一體化、小區配套、行政規費和前期費用、基礎打樁及地下室等七項費用進行測算,分別確定為1387元/平方米(不含樁基和地下室)、1487元/平方米(含樁基或地下室)、1587元/平方米(含樁基和地下室)。
(三)高層安置房建設成本。層數為12層及以上安置房的建設成本按照建安成本、節能保溫、太陽能一體化、小區配套、行政規費和前期費用、基礎打樁及地下室等七項費用進行測算,分別確定為1597元/平方米(不含樁基和地下室)、1697元/平方米(含樁基)、1687元/平方米(含地下室)、1787元/平方米(含樁基和地下室)。
(四)安置點公共設施費(含三通一平)為680元/平方米,按照安置房建筑面積予以計算。
二、安置房建設有關要求
(一)嚴格工程管理。安置房建設事關征遷安置群眾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政策、按程序推進安置房建設。安置小區建設必須嚴格執行住宅小區交付使用標準,不得隨意減少建設項目,實行對外公示,加強日常監管,并邀請群眾全程參與監督;建成后必須通過竣工驗收方可交付使用,確保安置房質量安全。
(二)加大監管力度。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審計局等單位要加大督查監管力度,適時對安置房建設項目組織抽查審計,確保安置房建設按規定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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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