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居民生活用氣實行階梯價格的通知
池價商〔2015〕143號
池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池州皖能天然氣有限公司: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皖價電〔2015〕27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我市實行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執行范圍
池州市城區以及江南產業集中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
二、分檔氣量及價格
(一)分檔氣量及價格。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將居民用氣量及價格分為三檔,其中:
第一檔氣量,月用氣量30(含)立方米以下的,銷售價格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3.00元/立方米。
第二檔氣量,月用氣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部分,銷售價格為3.30元/立方米。
第三檔氣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銷售價格為4.20元/立方米。
(二)計量周期。按季節性需求量差異分期計量,即:每年4月-11月為一個計量周期,12月-3月為一個計量周期。計量周期內氣量可累計,結余氣量不跨期結轉。
(三)計算單位。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其中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第一檔用氣量每月增加10立方米。
(四)特殊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水平按居民生活用氣第一檔、第二檔氣價的平均水平執行,即每立方米3.15元。
(五)低收入群體優惠政策??紤]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等困難群體每月設置5立方米免費用氣基數。
三、建立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當上游天然氣門站價格變動時,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作相應調整。居民生活用氣第一階梯價格同步、同向調整,第二階梯、第三階梯價格按照規定比價關系相應調整。為保持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基本穩定,原則上價格聯動調整一年不超過一次。
四、階梯氣價增加收入的用途
居民生活用氣實行階梯價格后,供氣企業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彌補氣源不足時購買液化天然氣的價差、建設儲氣調峰設施和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各燃氣經營單位應建立價差收入專戶,??顚S?,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池州市物價局
2015年12月2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