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確保校園內師生的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的校園環境,特制定本校園內人車分流制度。行人從東大門出入,車輛從西門通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校園內所有師生、員工及來訪人員。
三、具體規定
(一)車輛行駛區域
1. 校園內設置專門的機動車道,標識清晰,一般沿校園周邊或指定路線行駛。
2. 機動車道應保持暢通,不得堆放雜物或設置障礙物。
3. 送貨車輛、工程車輛等在規定時間內進入校園,并按照指定路線行駛和停放。
(二)行人行走區域
1. 校園內設置明顯的人行道,連接教學樓、宿舍、圖書館等主要場所。
2. 人行道應保持整潔,無障礙物,方便行人通行。
3. 學生上下學、課間休息等時段,應優先保障行人在人行道上的通行安全。
(三)交通標識與設施
1. 在校園內設置明顯的交通標識,包括限速標志、禁止鳴笛標志、人行橫道標志等。
2. 安裝必要的交通設施,如減速帶、隔離欄等,以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3. 定期檢查和維護交通標識和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車輛管理
1. 教職工車輛和來訪車輛需辦理校園通行證,并按照規定停放。
2. 嚴禁在校園內亂停亂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將予以處罰。
3. 校園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規定限速,嚴禁超速行駛。
(五)安全教育
1. 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
2. 定期組織交通安全演練,讓師生熟悉人車分流的規定和應急處置方法。
3. 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四、監督與處罰
(一)學校安保部門負責對校園內人車分流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違反人車分流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等處罰。
(三)對因違反人車分流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
池州市第八中學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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