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學校編制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的要求,更好地承擔起本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監督、協調和調查處理責任,在事故發生時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本校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學校成立應急預案的編制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安全辦主任、總務主任、德育處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擔任。
(2)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①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②結合學校、部門的實際情況;
③結合學校、部門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④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⑤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⑥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學校、部門的應急工作要求;
⑦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⑧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2、應急預案的評審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由校長簽發。
3、應急預案的實施
①學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②各單位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③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④應急預案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⑤學校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⑥學校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各單位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⑦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4、應急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全校師生員工熟悉應急響應的一般程序、應急處置的方式和方法,確保在危險來臨時,應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進行,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別是減少不必要的傷害。通過演練活動培養學生聽從指揮、團結互助的品德,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學校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訂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2)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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