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政〔2026〕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平天湖風景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權責清單“全省一單”制度體系建設,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國務院及省政府調整權力事項和政務服務線上線下運行需要等,市政府對市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和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進行修訂。現將《池州市市級權責清單(2025年版)》《池州市市級公共服務清單(2025年版)》《池州市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調整結果。調整后,市級權責事項3671項,市級公共服務事項1243項,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120項(其中保留類92項,規范類28項)。
二、嚴格執行清單。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權責清單、公共服務和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中的事項(以下簡稱“清單”),不得隨意增加清單事項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事環節等,防止權力運行越位、缺位、錯位。不得擅自變更權力,不得變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屬地管理)的權力事項,不得變相設置中介服務或服務環節。對列入清單的事項,各地各有關單位要確定監管層級、監管主體,厘清監管職責邊界,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按照統一規范、簡明易行、科學合理的要求,銜接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部門公布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進一步完善權力運行監管細則和行政執法裁量基準,深化“互聯網+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三、加強動態管理。按照《安徽省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認真落實清單“即時動態與年度集中調整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放管服”改革、國務院及省政府調整清單事項等情況,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持續加強清單動態調整,確保清單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
四、做好有機銜接。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許可事項已納入全國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管理,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強化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互聯網+監管”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嚴格一致。行政許可事項發生調整的,有關清單要適時作出相應調整。持續加強清單宣傳解讀,及時在門戶網站公布清單內容,方便企業群眾查詢辦事。聚焦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推進服務流程規范化、服務方式多樣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推動政府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本清單公布后,《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池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市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池政〔2023〕47號)即行廢止。
附件:1.池州市市級權責清單(2025年版)
2.池州市市級公共服務清單(2025年版)
3.池州市市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2025年版)
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主辦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池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皖ICP備2022012329號-1 網站標識碼:3417000002
皖公網安備 34170002000042號 本站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