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泛深入宣傳社會救助政策,促進各項政策落細落實落地,發揮社會救助工作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的重要作用,市民政局組織編纂了《社會救助政策“百問百答”》,今日推出第二期——低收入人口認定政策,供大家了解掌握、查閱使用。
答:低收入人口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指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和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
特困人員: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規定的防止返貧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認定條件,但家庭人均收入(按規定扣減核算后)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家庭金融類資產(家庭銀行存款、互聯網金融資產等)和車輛類資產低于當地低保相應限定條件的1.5倍、其他類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低保相應限定條件的家庭。
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相關規定,且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醫療、教育等必需支出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超過60%的家庭。
答: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的認定分別按照《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和《安徽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認定按照《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其收入、財產的核查范圍和核算方法以及認定程序等,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相關規定執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按照《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辦法》執行。
答:低收入人口審核確認機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針對困難群眾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在征得申請人同意后,根據其家庭收支情況、財產狀況、困難程度等,主動按照“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當地規定的其他低收入人口”的優先認定順序逐類進行審核,將申請人精準認定為最優先認定類別的低收入人口。
答:低保邊緣家庭應當自認定之日起每年復核一次。
答:剛性支出包括生活支出,醫療支出,教育支出,殘疾康復支出等。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有效期滿需要繼續認定為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的,應當重新申請。前期已經提交且無變化的申請材料,不要求重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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