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部門決算
2018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部門職能
(一)貫徹國家紅十字會和省紅十字會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我市紅十字會工作發展規劃、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依法指導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工作。
(三)開展備災救災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協助政府實施賑災救援。
(四)開展人道主義領域內的社區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初級衛生救護訓練和現場急救工作,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災、防病知識。
(五)按省紅十字會布署依法開展與國外紅十字會組織、紅新月會及港、澳、臺紅十字會組織的合作與交流活動。
(六)組織管理全市紅十字會志愿者隊伍,開展無償獻血工作。
(七)依法開展和推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開展艾滋病預防控制宣傳和教育、關心愛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開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九)完成市政府和省紅十字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市本級決算,與預算比較相符合。
納入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第二部分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103.79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103.79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6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5.96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務項目的開展需要相應的資金支持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相關的遺體器官捐獻活動的宣傳。二是應急救護培訓項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關的師資培訓從而更好地為學生以及社會大眾進行應急救護知識培訓。三是多次開展了愛心關懷慰問活動購買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貧困百姓的家庭。為扶貧戶定期上門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經濟支持。四是2017年根據相關規定補發15-16年一次性補助。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合計99.2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5.41萬元,占96.18%;其他收入3.79萬元,占3.8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支出合計97.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4.25萬元,占75.79%;項目支出23.72萬元,占24.2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95.41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95.41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和結余)。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58萬元,增長7.9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務項目的開展需要相應的資金支持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相關的遺體器官捐獻活動的宣傳。二是應急救護培訓項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關的師資培訓從而更好地為學生以及社會大眾進行應急救護知識培訓。三是多次開展了愛心關懷慰問活動購買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貧困百姓的家庭。為扶貧戶定期上門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經濟支持。四是2017年根據相關規定補發15-16年一次性補助。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2.61萬元,占本年收入的86.58%。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8.16萬元,增長9.87%。主要原因醫療衛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61萬元,占本年支出的86.58%。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7.57萬元,增長9.1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志愿服務項目的開展需要相應的資金支持開展志愿者服務活動相關的遺體器官捐獻活動的宣傳。二是應急救護培訓項目的普及性增加了相關的師資培訓從而更好地為學生以及社會大眾進行應急救護知識培訓。三是多次開展了愛心關懷慰問活動購買一些食品生活用品送到貧困百姓的家庭。為扶貧戶定期上門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經濟支持。四是2017年根據相關規定補發15-16年一次性補助。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2.6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17萬元,占9.9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1.69萬元,占86.74%;住房保障(類)支出1.61萬元,占1.9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0.74萬元占0.89%;其他支出0.40萬元占0.48%。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85.44萬元,支出決算為82.6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6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項目中質保金需在第二年支付。其中:基本支出54.33萬元,占65.77%;項目支出28.28萬元,占34.23%。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統計口徑調整部分經濟科目列入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中。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70.29萬元,決算數為71.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7年下半年單位人員的變動,所以造成決算數的增加。
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年初預算數68.29萬元,決算數56.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4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調整部分經濟科目列入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中。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74萬元,決算數為0.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1萬元,決算數為1.6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其他支出年初預算數0萬元,決算數為0.40萬元,完成預算數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單位人員的變動,所以造成決算數字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2.6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4.3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28.2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12.8萬元,本年支出12.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中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年初預算為12.8萬元,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池州市紅十字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82.62萬元,比2016年增加14.29萬元,增長17.30%,主要原因是項目的開展產生的差旅費和勞務費還有其他交通費用的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本單位無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池州市紅十字會無車輛 ;無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
(四)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池州市紅十字會組織對2017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10個項目支出全面開展了績效自評,該項目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中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年初預算為12.8萬元,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