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教育支出”2016年度預算為0.59萬元,2015年無此科目支出。主要用于職工的技能培訓與業務知識提升拓展學習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2016年度決算75.04萬元,比2015年增加 14.04萬元,增加19 %。其中:“行政運行”決算51.83 萬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2016年度決算 68.33萬元,比2015年增加12.83萬元,增長19 %,主要用于紅十字事業中的行政運行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6年度決算0.73萬元,比2015年增加 0.15 萬元增長20 %,主要原因是根據全市的醫療保險基數的變動而有所增加。其中:“事業單位醫療”決算0.73 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所屬參公預算單位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決算1.35萬元,比2015年增長1.2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變動。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1.35萬元,主要用于預算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5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7.1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XX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紅十字會2016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 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度池州市紅十字會機關運行經費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 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度池州市紅十字會無采購情況。
-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池州市紅十字會無公務用車.
(九)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