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
2017年部門決算
2018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概況
一、部門職能
(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黨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黨史、地方志工作規劃和計劃;指導、協調全市黨史、地方志工作。
(二)承擔本市地方黨史資料和地情資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輯錄工作。
(三)編寫本市地方黨史和黨史大事記、專題、人物傳記;編輯、審核重要黨史書刊。
(四)編修池州市級志書;編輯《池州年鑒》;編寫有關地情和愛國愛鄉教育書刊;指導縣以下志書的編修,審核縣級志書和各部門專業志的志稿。
(五)開展黨的歷史、黨的優良傳統和愛國愛鄉宣傳教育工作;運用黨史資料為市委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提供史料依據和決策咨詢;推動讀志用志,運用地情資料為池州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地情咨詢。
(六)開展黨史、地方志研究;組織黨史、地方志學術活動和業務培訓;做好志書、年鑒和黨史、地情書刊的發行工作。
(七)承擔市委、市政府和省委黨史研究室、省地方志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無下屬單位,2017年度部門決算為機關本級決算,與預算相比,沒有變化。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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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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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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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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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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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部門決算表
附件: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2、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3、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292.82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292.82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6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82.52萬元,增長39.23%,主要原因:一是依據市人社局相關文件,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額度。二是市財政直接撥付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三是依據相關文件,增加單位人員工資及引起的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保等硬性追加。四是2017年在市直單位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合計291.0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88.63萬元,占99.18%;其他收入2.40萬元,占0.82%。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支出合計292.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6萬元,占84.30%;項目支出45.96萬元,占15.7%;無經營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8.63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88.63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和結余)。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97.73萬元,增長51.19%,主要原因:一是依據市人社局相關文件,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額度。二是市財政劃撥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三是依據相關文件,增加單位人員工資及引起的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保等硬性追加。四是2017年在市直單位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88.63萬元,占本年收入的99.18%。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06.36萬元,增長58.35%。主要原因:一是依據市人社局相關文件,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額度。二是市財政直接撥付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三是依據相關文件,增加單位人員工資及引起的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保等硬性追加。四是2017年在市直單位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63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8.56%。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06.36萬元,增長58.35%。主要原因:一是依據市人社局相關文件,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額度。二是市財政直接撥付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三是依據相關文件,增加單位人員工資及引起的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保等硬性追加。四是2017年在市直單位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63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65.77萬元,占92.0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55萬元,占2.6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14萬元,占1.43%;住房保障(類)支出8.96萬元,占3.11%;其他(類)支出2.20萬元,占0.76%。。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78.5萬元,支出決算為288.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1.6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 一是依據市人社局相關文件,增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額度。二是市財政撥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三是依據相關文件,增加單位人員工資及引起的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社保等硬性追加。四是單位2017年經在市直單位選調了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2.67萬元,占84.07%;項目支出45.96萬元,占15.93%。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56.28萬元,支出決算為200.6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4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市財政劃撥專項經費用于《池州市志》以及簡本的印刷。二是從市直單位選調1名工作人員使得人員經費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5.0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年中預算調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年初預算為9.12萬元,支出決算為7.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離退休人員工資從2017年10月由社保統一發放。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4.14萬元,支出決算為4.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于預算數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8.96萬元,支出決算為8.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于預算數持平。
6.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20萬元, 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部門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2.6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1.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51.6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1.61萬元,比2016年增加17.09萬元,增長49.50%,主要原因是聘請專家編纂市志及簡本等勞務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機關采購支出總額1.5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為0萬元,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為1.53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機關車輛為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中共池州市委黨史研究室2017年度沒有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因此無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0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三、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四、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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