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能
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實施意見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督促落實;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2)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各級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建議。
(3)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九華山風景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以及市與縣(區)的職責分工。
(4)審核縣(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置;聯系中央和省直駐池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5)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置;指導協調縣(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6)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承擔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和市直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調整的具體工作。
(7)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開展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承擔市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政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9)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負責市本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10)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訓和統計業務等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本級機關,無事業單位,與預算單位數保持一致。
三、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41.01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241.01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8.28萬元,增長18.8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二是增加項目業務經費,主要用于政府職能轉變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業務經費以及市級中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經費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35.7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1.66萬元,占98.28%;其他收入4.05萬元,占1.72%。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33.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萬元,占78.03%;項目支出51.4萬元,占21.97%。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36.96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36.96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5.08萬元,增長23.49%,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二是增加項目業務經費,主要用于政府職能轉變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業務經費以及市級中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經費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1.66萬元,占本年收入的96.1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比2015年增加53.83萬元,增長30.2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二是增加項目業務經費,主要用于政府職能轉變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業務經費及市級中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經費支出。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33.98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7.08%。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47.39萬元,增長25.40%。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二是增加項目業務經費,主要用于政府職能轉變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業務經費及市級中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經費支出。
3.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89.8萬元,支出決算為233.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2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二是增加項目業務經費,主要用于政府職能轉變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業務經費及市級中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工作經費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2.58萬元,占78.03%;項目支出51.4萬元,占21.97%。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為125.04萬元,支出決算為169.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5.3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務員2 名,工資和公用經費開支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年初預算為51.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5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醫療保障行政單位醫療支出,年初預算為4.69萬元,支出決算為4.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8.67萬元,支出決算為8.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2.5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2.3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30.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6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度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運行經費30.2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
2.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度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5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6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共有車輛0輛。
4.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指向明確、合理可行的原則,對3個項目支出編制了績效目標,涉及財政資金14萬元。全年共組織對3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資金14萬元。評價結果顯示,項目績效情況良好,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九)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2.收入決算公開表
3.支出決算公開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公開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