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3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實施意見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督促落實;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各級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建議。
(三)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九華山風景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以及市與縣(區)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縣(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置;聯系中央和省直駐池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五)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置;指導協調縣(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承擔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和市直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調整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開展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承擔市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政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九)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負責市本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十)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訓和統計業務等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3年度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2013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本級機關,無事業單位,與預算單位數保持一致。
三、2013年度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48.6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41.88萬元,占95%;其他收入6.80萬元,占5%。
四、2013年度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49.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5萬元,占91%;項目支出13.32萬元,占9%。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2013年度決算141.50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決算67.0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機關運轉的基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決算15.1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工會、支部、職工教育等各項支出。
2.“醫療衛生”2013年度決算2.66萬元,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決算2.66萬元,主要用于本級機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決算4.91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4.91萬元,主要用于本級機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池州市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決算總表
2.池州市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決算表
3.池州市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決算表
4.池州市編辦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5.池州市編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表(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無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