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
2019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市直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1)領導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工作,負責制訂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市委對市直單位黨的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督促檢查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對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2)領導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市直縣級單位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單位黨員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安排市直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學習培訓。
(3)指導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定期了解市直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干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負責對市直縣級單位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進行檢查、監督。
(4)指導市直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設工作。
(5)指導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6)負責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總支、支部的成立或撤銷及其書記、副書記的考察、任免工作,干部按管理權限報批。
(7)領導市直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8)領導市直工、青、婦等群眾組織工作。
(9)承擔市直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2017年增設)
(10)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為機關本級決算,與預算一致。
納入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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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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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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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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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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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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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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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286.75萬元(含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286.75萬元(含年末結轉結余)。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39.06萬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2017年財政追加2015年至2016年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280.2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8.94萬元,占99.54%;其他收入1.30萬元,占0.4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286.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6.80萬元,占86.07%;項目支出39.95萬元,占13.93%。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85.45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285.45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40.36萬元,下降12.39%。主要原因是2017年財政追加2015年至2016年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94萬元,占本年收入的99.54%。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38.33萬元,下降12.08%。主要原因是2017年財政追加2015年至2016年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5.45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9.55%。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33.84萬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2017年財政追加2015年至2016年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5.4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48.57萬元,占87.0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7.29萬元,占6.0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62萬元,占1.97%;住房保障(類)支出13.97萬元,占4.89%。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06.45萬元,支出決算為285.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8.2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新增兩名工作人員,人員經費支出相應增加;二是財政年中追加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其中:基本支出245.50萬元,占86%;項目支出39.95萬元,占14%。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支出決算數為0.3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年中追加招商任務完成工作獎勵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69.5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88.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市直機關工委工作職能增加,為完成工作任務,工作運行經費相應增加。
3、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年初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為60.0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財政追加在職和退休人員一次性工作獎勵資金。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29萬元,支出決算為17.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用于單位根據養老保險制度繳納的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5.62萬元,支出決算為5.6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繳納的醫療保障支出。
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數為13.97萬元,支出決算為13.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一致。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在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5.5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3.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31.9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租賃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18年度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機關運行經費31.92萬元,比2017年減少2.48萬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執行厲行節約的規定,壓縮行政經費開支。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度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9萬元,用于采購辦公設備購置。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3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3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3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直機關工委因公車改革未保留車輛,車輛為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及單價1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都無。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無達到績效管理標準的項目,因此涉及0個項目,涉及資金0萬元,故未開展預算績效自評,無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 )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租賃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聯系方式:中共池州市直機關工委信息公開電子郵箱:szgwbgs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