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
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單位:萬元
項 目
決 算 數
合 計
11.86
因公出國(境)費
5.58
公務接待費
3.27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3.01
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公務用車購置
0.0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直機關工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為11.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95%。其中:臨時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5.58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1.75%;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3.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6.31%。具體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5.58萬元,與2014年度決算相比,增加5.58萬元,增長的原因是2014年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015年池州市直機關工委因公出國(境)團組1次,出國(境)1人次。該項經費根據市外辦批準的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按照規定標準安排。主要是用于實施因公臨時出國(境)項目。經費使用嚴格按照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3.27萬元, 與2014年度決算相比,減少0.57萬元,下降14.84%。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用于接待公務往來支出減少。2015年池州市直機關工委國內公務接待共45批次,45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外省市單位業務指導和工作調研等公務往來支出,包括來賓食宿費、車輛租用費等。經費使用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30條具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池州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3.01萬元,與2014年度決算相比,減少3.41萬元,下降53.12%。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制度、從嚴控制公車出行次數和費用。2015年沒有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全部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日常公務、重點工作任務開展、監督檢查、調研等支出。2015年,池州市直機關工委機關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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