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2019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池州市監察委員會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職能
1.負責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2.依照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3.負責全市監察工作。
4.依照法律法規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5.完成省紀委監委和市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包括機關本級決算,與預算比較,沒有變化。
納入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本級 |
|
|
第二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池州市監察委員2018年部門決算表
附件: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2.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3.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1644.35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644.35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8.3萬元,下降0.5%,主要原因:其它收入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1629.9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15.42萬元,占99.11%;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14.51萬元,占0.89%。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1638.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54萬元,占63.45%;項目支出598.93萬元,占36.55%。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615.42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615.42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27.7萬元,增長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15.42萬元,占本年收入的99.11%。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27.7萬元,增長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項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15.4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8.59%。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7.7萬元,增長8.59%。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項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15.4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217.12萬元,占75.34%;教育(類)支出241.1萬元,占14.9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72.63萬元,占4.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3.6萬元,占1.46%;住房保障(類)支出60.98萬元,占3.77%。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355.46萬元,支出決算為1615.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1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門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16.49萬元,占62.93%;項目支出598.93萬元,占37.07%。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467.4萬元,支出決算為465.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57%,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政府特殊津貼(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4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追加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730.85萬元,支出決算為708.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9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決算科目調整。
4.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它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1.4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追加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主要原因招商引資獎勵支出。
6.教育支出(類)其它教育支出(款)其它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41.1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部門基本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2.63萬元,支出決算為72.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3.6萬元,支出決算為2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60.98萬元,支出決算為60.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016.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33.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農業生產補貼、對其他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82.9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 國內債務付息、國外債務付息、國內債務發行費用、國外債務發行費用、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物資儲備、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公務用車購置、其他交通工具購置、文物和陳列品購置、無形資產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資本金注入、政府投資基金股權投資、費用補貼、利息補貼、其他對企業補助、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贈與、國家賠償費用支出、對民間非營利組織和群眾性自治組織補貼、其他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2.99萬元,比2017年增加59.61萬元,增長48.31%,主要原因是監察體制改革轉隸部分人員,致使保障機關運行的辦公費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4.9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44.9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44.9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4.9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7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2018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沒有開展了績效自評,共0個項目,涉及資金0萬元,占項目預算總額的0%。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中共池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池州市監察委員會2018年度沒有開展預算績效自評,因此無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池州市紀委監委政務公開電子郵箱:chzh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