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文字解讀】《池州市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2-11-04 14:52
來源:池州市科學技術局 字號:[默認 大 超大]
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印發了《池州市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市科技局對《實施方案》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實施創新發展驅動戰略,必須深化改革”,在安徽考察時對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市科技局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實施方案》,對科技成果轉化有關目標任務和落實舉措進行實化、細化和具體化。
二、制定過程
2022年7月27日,市科技局根據《安徽省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向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直各有關部門發出《關于提供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體系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有關材料的函》,征求池州市行動方案的目標和具體舉措。9月中旬,在各單位提出的目標和具體舉措得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市科技局起草了《實施方案(初稿)》并于10月8日向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直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10月19日,市政府組織召開《實施方案》征求意見座談會,現場征求意見,我局充分吸納各地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形成《實施意見(送審稿)》,10月20日通過財政局審查,10月24日通過公平競爭審查,10月31日通過合法性審查后根據相關程序規定報市政府。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印發了《實施方案》。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努力成為全省具有影響力的科技成果轉化聚集地,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達32億元、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4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達500家、技術合同交易額達到60億元,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2 件。
四、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三個部分: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共9個小項。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主要是對《實施方案》起草的背景依據和制定的目的進行介紹。
(二)主要目標。主要介紹到2025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高新技術企業數、科技型中小企業數、技術合同交易額、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等創新指標達到的目標。
第二部分“主要任務”
(一)科技型企業培育發展行動。一是實施企業源頭培育行動。主要介紹“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全生命周期培育,“專精特新”企業數字化轉型以及“三首”產品研發和示范應用等;二是實施研發投入提升計劃。主要介紹通過規上工業企業“兩清零一提升”行動,提升研發經費投入水平;三是推進農業科技企業發展壯大。主要介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推動農業科技企業發展壯大;四是支持科技團隊創新創業。主要介紹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池進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二)創新平臺建設升級行動。一是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主要介紹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共性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二是推動企業創新平臺提質增效。主要介紹推動市級、省級創新平臺升級;三是強化創新創業平臺建設。主要介紹建設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創業園、“人才飛地”和“研發飛地”等創新平臺。四是推進應用場景創新與示范。主要介紹推進各領域應用場景的挖掘、策劃、發布、對接等;五是提供科研用地保障。主要介紹為各類創新平臺提供科研開發、科技成果轉化用房和引進人才住房等。
(三)成果轉化促進提升行動。一是優化科技成果供給。主要介紹分別對市域內高校院所、省內外高校院所采用各種方式進行提供成果供給;二是強化企業技術需求挖掘。主要介紹對規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企業征集技術需求;三是完善專業服務體系。主要介紹構建“羚羊”工業互聯網科產平臺、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雙鏈融合”專員等專業服務體系;四是建立科技成果對接合作機制。主要介紹通過開展產學研用等對接活動,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四)科技金融支撐保障行動。一是強化科技與金融融合。主要介紹通過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開發科技類信貸產品、建立科技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等方式,促進科技與金融融合;二是建立創新投資基金。主要介紹通過設立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池州子基金等方式,支持科技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
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考核評價、加強學習宣傳等三個方面,推動成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專班,加強督查考核、學習宣傳,推動《實施方案》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加快推動我市科技成果轉化。
五、解讀人及政策咨詢電話
如有對《實施方案》不理解之處,可向池州市科技局創新科具體咨詢,聯系人:董屾 劉江波,電話:0566-522933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