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
2022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的規定,紅十字會是以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池州市紅十字會的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執行《紅十字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開展救災備災工作,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普及應急救護培訓,對容易發生意外傷害的行業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應急救護培訓,組織群眾參加現場救護;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志愿服務和社區服務工作;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遺體與人體器官捐獻、預防艾滋病宣傳等工作;對困難群體開展符合其宗旨的健康服務、大病醫療救助、扶貧幫困等人道救助工作;依法開展同其他地區和國外紅十字會、紅新月會的交流合作;完成人民政府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僅包括市本級決算,無其他下屬單位決算。
第二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1表)
二、收入決算表(公開02表)
三、支出決算表(公開03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公開04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5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公開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07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公開08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25.94萬元(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轉結余、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25.94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相比,收入129.27萬元支出129.27萬元、支總計各(減少)9.05萬元,下降7.52%,主要原因:單位人員的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121.8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0.22萬元,占98.67%;上級補助收入1.62萬元,占1.32%;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125.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3.34萬元,占42.35%;項目支出72.6萬元,占57.65%;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20.22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120.22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0.44萬元,增長0.36%,主要原因:人員經費追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0.22萬元,占本年支出的95.45%。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0.44萬元,增長0.36%。主要原因:人員經費追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0.2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45萬元,占2.04%;教育(類)支出5.7萬元,占4.7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4.68萬元,占87.08%;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1.28萬元,占1.06%;住房保障(類)支出6.11萬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03.58萬元,支出決算為120.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費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61萬元,占39.6%;項目支出72.60萬元,占60.40%。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2.45萬元,支出決算為2.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教育(類)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相關費用預算調整至此。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96萬元,支出決算為3.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53.51萬元,支出決算為54.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101.1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相關費用預算調整至此。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38.54萬元,支出決算為38.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98.8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相關費用預算調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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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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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8.5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追加支出經費。
7.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3萬元,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數的98.4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相關費用預算調出。
8.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3.82萬元,支出決算3.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和預算數持平。
9.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提租補貼(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2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追加支出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6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7.4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公用經費10.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度,池州市紅十字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2.2萬元,比2020年減少5.89萬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減少,相應的費用有所減少。經費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日常運行,購買辦公用品的物價上漲工會活動開展等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度,池州市紅十字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 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池州市紅十字會共有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2021年度財政安排的項目支出屬于日常運轉類,故對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開展了績效自評。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本部門開展了2021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自評,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年初預算是103.58萬元,支出決算是125.94 萬元預算執行率121.5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人員經費和相關工作經費的追加,經自評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為95分,自評結果為優。池州市紅十字會整體支出符合單位職責和相關管理規定,單位預算績效目標合理,預算編制科學,資金支出合規,完成了既定各項任務目標,基本支出保障了單位正常運轉,項目支出產生了較好的社會效益,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2. 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項目全部為日常運轉類,沒有市財政局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因此無相關內容。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池州市紅十字會2021年度項目因全部為日常運轉類,按績效管理相關規定,未開展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故無相關內容。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撥款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經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