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公管函〔2016〕11號
市住房城鄉建委:
江國祥委員提出的《促進我市建筑業發展的建議》(提案第5號)收悉,我局作為會辦單位,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為減輕投標企業負擔,服務全市建筑業發展,目前我局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中開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建設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實行無紙化操作、線上交易,減少投標企業制作標書、報名投標及往返交通等方面支出,減輕投標企業負擔。
二是取消相關不合理的保證金。如取消實力證明金、低價風險保證金等專項保證金,減少投標企業投標財務成本。
三是按照規定及時退付投標保證金。定標后及時退付非中標企業的投標保證金,減輕投標企業資金成本。
四是嚴格投標資格設置??紤]到本地建筑業企業業績水平整體不高,高資質企業少的實際情況,在招標文件審查時,嚴格要求招標人按最低限設置投標人資質標準,無特殊要求的項目不得設置業績要求,積極扶持本地建筑業企業發展。特殊項目,確需設置業績條件的,一律實行標前公示。
在積極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的同時,我市招投標市場也還存在著圍標、串標、掛靠投標、違法分包、轉包等違法違規現象,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將積極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部門職責,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提高服務水平,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全市建筑市場發展。
一是加強投標人誠信管理,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部分投標人惡意報價、圍標、串標、掛靠投標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二是動態調整評標辦法,改進評標辦法中評標基準值計算方式,在合理范圍內增加評標基準值隨機性,從技術層面防止投標人圍標串標行為。
三是進一步加快網上招投標工作進程,全面實施電子招投標,努力減少投標人綜合投標成本。
四是完善限額以下工程招標管理辦法,適度提高限額標準,建立以本地二、三級資質企業為主的小額企業庫,限額以下工程在小額庫中隨機抽取產生中標人,提高工作效率。
聯系人:劉航波 聯系電話: 2318291
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9日
抄送:市政協提案委,市政府辦公室議案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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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池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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