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公管〔2016〕20號
尊敬的斯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通過政府采購將“暖企行動”落實到實處的建議》(建議第88號)收悉。我局高度重視并針對您提出的3點建議,認真梳理工作不足,現就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目前,我局在政府采購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幾點做法:
一、降低準入門檻
即不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特別是詢價、競爭性談判和部分通用標準類貨物采購項目,競爭資格門檻力求降至最低,只要求有相應經營范圍就可以參與競爭。
二、減免部分投標費用降低投標成本
詢價或預算低于10萬元的項目一律免收標書工本費,10萬-20萬元之間的減半收取標書工本費200元,20萬元以上項目按規定收取標書工本費400元。同時,免收詢價項目保證金,并采取貨到一次性支付貨款方式與供應商結算價款。
三、推行“政采快貸”緩解中標企業融資困難
依托政府采購交易平臺,與光大銀行池州支行共同架起銀企合作橋梁,推出“政采快貸”金融服務產品,建立政府采購供應商模式化融資渠道。中小微企業中標政府采購項目后,可以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財政支付資金回款至光大銀行指定賬戶,光大銀行即可通過現金流管控等方式,為中標供應商提供貸款支持,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確保企業按時完成政府采購訂單,促進互利共贏。今后我們將積極借鑒其他市做法,擴大合作銀行范圍,加大“政采快貸”工作力度,為企業融資提供更多服務。
四、開展政策信息服務
一是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將政府采購信息及時在國家和省、市交易網站發布,力求信息公開最大化。二是在門戶網站開辟法律法規專欄,刊載政府采購有關政策文件,并選錄國家和省、市出臺的公共資源交易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編印《公共資源交易法規制度匯編》,贈送招標采購人和投標企業、供應商等服務對象,加強政策解讀,提供操作指南,服務社會各方。
早在幾年前,市財政部門就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了本地名優產品目錄,我們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學習其他地區有效做法,在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轉發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購〔2012〕142號)等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努力為本地名優產品企業提供更好服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今后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
聯系人:任紅珠 聯系電話:2318273
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人選工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議案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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