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部門預算
2021年2月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1、主要職責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1、關于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2、關于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3、關于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4、關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5、關于2021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6、關于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7、關于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8、關于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9、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及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10、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含機關運行經費、政府采購預算、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國有資產占用情況等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附表)
1、2021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2021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2021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4、2021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預算表
5、2021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6、2021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7、2021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8、2021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預算表
9、2021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10、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是全市機構編制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實施意見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督促落實;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市各級機關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建議。
(三)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法院、市檢察院機關和市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審核九華山風景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委部門與市政府部門以及市與縣(區)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縣(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行政機構的設置;聯系中央和省直駐池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五)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直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方案;審核全市副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和冠以池州市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置;指導協調縣(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統籌推進編制周轉池制度,督促落實編制周轉池制度有關規定和要求,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和縣區組織實施編制周轉池制度。
(六)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前置審核工作;承擔市直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市級派出機構和市直事業單位編制使用、調整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開展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承擔市本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執行情況的政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機構編制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九)統籌推進權責清單制度建設,負責市級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規范管理;指導權責清單統一規范和標準化工作,推動權責清單與轉變政府職能和“三定”規定有機銜接;完善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深化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
(十)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負責市本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十一)負責機構編制工作的情況綜合、信息交流、干部培訓和統計業務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池州市委編辦2021年度部門預算包括辦機關本級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具體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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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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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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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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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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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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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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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2021年主要工作任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中心工作,扎實做好機構編制工作,為建設“三優”池州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
重點抓好以下工作:(1)提升機構編制工作站位;(2)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3)推進事業單位改革;(4)推進清單制度體系建設;(5)強化機構編制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282.43萬元。收入按資金來源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2.43萬元;按資金年度分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282.43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9.41萬元,占81.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51萬元,占8.32%;衛生健康支出7.72萬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21.79萬元,占7.72%。
二、關于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委編辦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2.43萬元,比2020年預算撥款增加0.77萬元,增長0.27%,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9.41萬元,占81.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51萬元,占8.32%;衛生健康支出7.72萬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21.79萬元,占7.72%。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1年預算229.41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57萬元,下降0.25%,下降原因主要是厲行節約,壓縮辦公經費。其中:行政運行(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172.4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職能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5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正常運轉,完成職能工作任務而發生的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1年預算23.51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0.47萬元,增長2.04%,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相應調高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3.5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繳交養老保險。
3、“衛生健康支出”2021年預算7.72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0.59萬元,增長8.28%,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相應調高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其中:“行政單位醫療”預算7.7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繳交醫療保險。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預算21.79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0.28萬元,增長1.3%,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相應調高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其中:“住房公積金”預算21.7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
三、關于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25.4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3.2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50.3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85萬元,主要包括:獎勵金、住房公積金等。
四、關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五、關于2021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的原則,市委編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282.43萬元,收入來源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關于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收入預算282.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82.43萬元,占100%。比2020年預算撥款增加0.77萬元,增長0.27%,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
七、關于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支出預算282.43萬元,比2020年預算撥款增加0.77萬元,增長0.27%,增長原因主要是在職人員調增工資。其中:基本支出225.43萬元,占79.82%,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57萬元,占20.18%,主要用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推進清單制度體系建設、強化機構編制管理等專項工作,履行部門職責。
八、關于2021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批復績效目標的項目及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1年沒有設置績效目標的項目,故沒有安排績效評價。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市委編辦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0.3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購買貨物和服務,比2020年預算增加1.60萬元,增長3.18%,增長主要原因是按照基本支出定額標準計算的公用經費略有增長。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市委編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7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4.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市委編辦有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單位0個,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個。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個,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 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門預算表
1、2021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2021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2021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4、2021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預算表
5、2021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
6、2021年部門收入預算總表
7、2021年部門支出預算總表
8、2021年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預算表
9、2021年部門政府采購預算表
10、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