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原定于2024年10月31日舉行的《池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聽證會,因廣泛征求意見需進一步補充完善相關內容延期舉行,現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三十一條規定,我局決定恢復聽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時間、地點
聽證時間:2025年4月1日上午9:30
聽證地點: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七樓會議室
聽證內容:《池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
二、注意事項
(一)需要參加旁聽的人員請于2025年3月26日17:30前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我局辦理申請旁聽手續,或通過電話預約旁聽。
(二)參會人員提前作好準備,按時參會并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應當遵守會場紀律和聽證會規則,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逾期不到場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聽證。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程女士
聯系電話:0566-2819130
聯系地址:池州市貴池區清風西路125號604室
2025年4月1日,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召開了《池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聽證會,認真聽取了聽證會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相關意見和建議采納情況公示如下:
一、采納“《池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應修改為《池州市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因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均明確需制定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建議;
二、采納“修改后的《池州市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與農村村民住宅安置補償無關的其他房屋安置補償的相關內容建議刪除”建議;
三、采納“修改后的《池州市征收農村村民住宅補償安置辦法》分為四個章節:第1-5條歸納到總則,第6-16條歸納到征收程序等,第7-25條歸納到補償安置,第26-30條歸納到附則”建議;
四、采納“涉及到上位法已有規定和明確的相關內容建議刪除”建議。
五、采納“第九條擬定房屋補償安置方案只是作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一部分”。
2025年4月18日